《劳动合同法》对中国企业用工的负面影响
江苏君韬律师事务所 周菡
摘要 : 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高票通过,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和实施,必将给实施多年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已确立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带来重大的调整,而劳动关系立法模式的调整又必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在举国上下为这部法律叫好时,我们更应该冷静地、全面地来思考其实施后对企业用工制度的影响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着重从负面角度来思考可能带来的弊端。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 企业用工 负面影响
正文:
中国在全球化竞争中的主要优势之一,是劳动力价格低廉,但是,低价的另一面也引起了人们的忧虑,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以及相关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影响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面对保障劳工权益日益增强的道义压力,政府不能再等了,于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例会上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颁行《劳动合同法》①,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是继《劳动法》之后,我国劳动立法进程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将对劳资双方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
一、《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背景。
回顾《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新劳动法的起草大约始于2004年,从2005年12月的首次提出,当时正值中国政府对劳工不满情绪以及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日感忧虑之际。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帮助下草拟出了新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一稿。草案第一稿提交数月之后,中国领导人作出决定,就此草案征求公众意见,历经漫长的三读四审,终于在2007年6月正式通过。劳动合同法通过的延迟源于一种非同寻常的特殊情况:中国政府在法律形成方面已经开始越来越多地考虑不同利益集团和广大公众的意见,就这项法律的草案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并收到了将近20万份意见书,从农民工到法律专家,各界均热烈参与讨论,争论一度非常激烈,广大劳动者以及代表其利益的相关团体和政府部门希望法律能强调保护劳动权益。
二、 《劳动合同法》的重大调整内容。
《劳动合同法》的总体原则是向劳动者倾斜,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该部法律中有利于劳动者的条款有:1.扩大了适用范围:原则上坚持了事业单位按劳动合同来管理,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属此例。部分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员工,也在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内。2. 在企业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制定、决策中要求体现职工或工会意志。3.劳动合同的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若1年后还没有签,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两次签约后要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非全日制用工:每天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能超过24小时。5.试用期:不再根据技术性岗位确定试用期;合同期不到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能等于合同期否则视为没有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6.服务期:取消了对约定的违约责任与脱产培训期的时间联系的限制,但是规定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7.劳动者在三种情况下有权要求企业必须续签劳动合同,而且是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8.拖欠和克扣工资: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9.基本养老保险: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望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10.用人单位强迫劳动等四类情形: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山西黑砖窑事件适用于该条规定。11.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每人500-2000元罚款。12.扩大裁员的适用范围,同时加重用人单位裁员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范围及标准,加强城乡劳动者一体保护。
目前,我国城镇从业人口高达2.6亿人,这些人都是《劳动合同法》的受益者,此法必将成为他们工作中维权的“利剑”②。在为《劳动合同法》称赞的同时,我却担心“矫枉过正”――过于严苛的力度保护标准将会影响企业竞争力和整个市场的经济活力。记得华民教授在课堂中讲到:经济发展应该是资本雇佣劳动和企业家委托代理,不能是劳动决定资本。如果一国是劳动决定资本,该国的经济必将衰退,严重的可能崩溃,经济崩溃会直接影响到国家政权的稳定,南斯拉夫的消亡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英国也曾经历劳动大于资本,经济出现衰退的非常时期,但它通过及时改革成功扭转了衰败的趋势,重获活力,这个转变过程中当时的首相撒切尔夫人功不可没。
三、英国80年代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借鉴。
英国广播公司(BBC)《历史杂志》06年8月28日公布一项研究结果,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当选20世纪英国最佳首相,温斯顿·丘吉尔名列第四,现任首相托尼·布莱尔则排在了中后位置。撒切尔夫人得分最高的原因是她对战后英国进行的大刀阔斧的改革以及削弱工会组织影响的措施。有评论称,1979年至1990年任英国首相的“铁娘子”把“一种社会类型转变为另一种社会类型” ③。
1979年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上台时,英国被认为是欧洲病人④,本国经济陷入低谷之中,像一叶小舟在湖面上慢慢下沉,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是工会力量过于强大,工会控制了国内的政局,罢工此起彼伏,经济瘫痪,高通货膨胀,大量人口失业,使正常生产秩序陷入瘫痪。1981年5月失业工人发动了从利物浦到伦敦的抗议大进军。7月,全国30多个大中城市又发生骚乱。对此,撒切尔夫人采取了强硬措施,她促使议会通过了几项法案,大大限制了工会权力,使工会人数锐减,势力削弱,罢工次数明显减少,社会得到了一定的稳定。撒切尔夫人减少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让某些行业的企业主关闭了工厂,譬如煤炭采掘业,采用新技术,促使部分国有企业私有化,在一段时间里使失业率上升,随后,她开始设立项目帮助人们就业,开设培训课程,帮助人们掌握新技能。她改变了劳动力市场的状况,使得英国开始复苏,变得富有竞争力。撒切尔夫人的改革政策在80年代使英国重振雄风,再次跻身于西方五强行列。
英国的这段历史告诉我们,即便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一旦资本不能主导雇佣劳动时,经济就会衰退、社会就会动荡,经济不发展了,人民的生活最终还是会下降,国家政局就会不稳定。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如何把握好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度,更是非常重要。就目前中国的工业及商业经济发展状况,如果法制不能公平的体现根本的对等性,一是会使很多企业亏损或者倒闭,原因是有一批新崛起的社会精英缺失道德诚信,会给原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二是会使很多工薪阶层流汗又流血,原因是强势的企业要绝对的服从资本的意志,毕竟财富的积累是靠榨取劳动的剩余价值。所以在立法,或修改劳动法时,我们既不能忽视现实环境中的强弱,也不能忽视弱势群体中强的一面。这次《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过于向劳动者一边倒、加重企业的负担值得深思,我们还要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环境考量。
四、《劳动合同法》对中国企业用工制度的负面影响。
1、《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力成本大将会幅提高,企业的发展会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一旦新法实施,劳动力成本会大幅度提高,这对中国今后的发展并没有好处。劳动力成本低不仅是我国的国情,而且是我国重要的国际竞争力。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已经很高了,现在越南的劳动力就比中国的劳动力成本低,新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太大。这部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法律将大大提高劳动力成本,降低管理效率,压缩企业的利润空间。利润、效率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不是养老院。从经济角度来看,劳资双方本来就不平等。企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将面临颠覆性的挑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势必受到深远影响。
2、即将实施的企业所得税两税并轨加大外资企业的税负成本;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这些可能对中国投资环境带来消极影响。
3、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有可能导致工资水平下降、就业难、兼职人员受欢迎等后果⑤。
导致工资水平下降的直接原因是:单位人工成本增加。《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单位均有可能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直接增加比例为8.3%。用人单位为了尽量减少人工成本,极有可能降低工资水平,以避免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支出大笔的补偿金。
导致就业难的原因有:(1)合同终止员工可以得到补偿金,为此员工在合同终止时会考虑选择不续签拿补偿金,导致合同期限越短,单位支付补偿金的频率越大,单位为避免这种情况,在选择合同期限时极有可能与员工签订期限较长的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员工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要求续合同的,单位就应该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规定把续签权完全交给劳动者,单位为避免处于这种被动局面,也会将劳动合同期限延长,而且大多会选择签订一次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3)签订无固定期限更容易,无固定期限的员工会大量增加。前述原因,直接会导致岗位长时间被占用,可就业的岗位减少,新生劳动力就业机会减少,大学生和失业人员更难找到工作。(4)兼职人员将会受欢迎,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工,劳动者和单位均可随时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且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可能将某些不重要的岗位、临时性的岗位转变为非全日制工岗位,一则可以大幅降低用工成本,二则可以增加用人灵活性。
结束语
法律是把双刃剑,国家颁布《劳动合同法》的目是是加强保护劳动者权益,提高劳动者待遇,因为人民生活富裕是国家持续发展的基石,但如果过重加大企业的负担,压缩企业的生存空间,最终劳动者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失。劳、资双方是紧密相连、休戚相关的,良好的、稳定的劳动关系对各方都长期有利。一项法律实施后,对社会的影响是滞后的,它对社会关系的影响至少会在一年半载以后才会显山露水,陆续从法院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反映出来,《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和社会经济的影响我们将拭目以待。
注释:
①《北京青年报》2007年7月4日
② 《法制日报》2007年7月2日
③新民网 撒切尔夫人以满分当选20世纪英国最佳首相2006-08-30 16:32
④《南方人物周刊》2007年第16期:如果谈判桌上只有一个女人——《玛格丽特·撒切尔》编撰者埃丹谈撒切尔夫人
⑤《劳动合同法可能导致工资水平下降、就业难、兼职人员受欢迎等后果》作者:陈元珍 发布时间:2007-07-01 来源:与法同行